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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请求法律依据
释义
    一、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请求法律依据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以上三部法律,奠定了我国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基础。但是,就现实来看,立法尚存的缺陷亦非常明显。因此,完善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应成为当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及相关法律完善的必然选择。
    《侵权责任法》第47条则规定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条件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如此规定,不仅“健康严重损害”可能引起司法适用的混乱(如是否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损害,以及何种程度谓“严重”),而且,在被侵权人不足死亡或严重损害时,侵权人不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受害人通过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求偿,可能难以获得充分的救济。惩罚性赔偿之惩罚性的体现,正是加害人过错的应然承担,此过错应当包括故意和过失,但是,又并非加害人的任何行为都应承担惩罚性赔偿。因此,在通过列举式立法或概括式立法明确加害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情形,法律不宜区分故意和过失,仅需通过法定的减轻或免除加害人责任而平衡双方的权益。
    
    二、惩罚性赔偿7种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
    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权益法惩罚性赔偿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有: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和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惩罚性赔偿。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消费者惩罚性赔偿请求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在对于消费者去进行惩罚性的赔偿请求的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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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1: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