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赠与公证后可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 (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 (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三、房屋赠与协议公证费用 房产赠予的公证费用是接受房产赠予时所获得的利益的百分之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等的公证费用是继承遗嘱或者接受赠予所获得的利益的2% ,但最低的公证费用是200元。要注意的是,公证的费用是由地方政府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所以各地区的关于赠予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出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赠与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全部内容。当一份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便不能够进行撤销了,这是公证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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