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一、孕期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二、怀孕女职工是否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三、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孕期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女职工怀孕后,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明知自己已怀孕,但仍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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