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弃婴犯罪吗 |
释义 |
一、收养弃婴犯罪吗 合法收养的办理流程是: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收养之后与亲父母有关系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一)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非法收养 非法收养和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一)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二)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三)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四)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收养要具备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相应条件,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对“收养弃婴犯罪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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