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探视权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探视权 下列情况下可以取消探视权: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孩子的探视权人民法院如何执行 孩子的探视权人民法院执行方式如下: 直接抚育子女一方的当事人,如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或拒绝不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探望子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抚育子女一方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探视权的行使方式 法律网提醒,探视权利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具体如下: 1.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则是指探望权人可在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 行使探望权利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在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综合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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