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欠债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一、婚前欠债离婚怎么办 婚前债务问题也是在夫妻离婚时常常遇见的,夫妻离婚债务包括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一方认为这笔借款与其无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此方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和你前配偶明确约定这借款属于你前配偶的个人借款,或者能证明这些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否则法院只能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前财产的注意事项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的注意事项包括三个: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前欠债离婚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之后主要是对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的债务话,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不进行分割。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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