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心今后闹离婚女婿分财产 老两口办赠与公证 房子只给女儿 |
释义 | “我女儿和女婿不和睦,如果我们去世后女儿继承了房产,万一和女婿离婚了,房产还得分给女婿吗?”11月的一天,哈尔滨公证处来了一对老两口,说想把房产赠与女儿,特地来咨询。工作人员推荐他们办理赠与公证。据了解,赠与公证是今年市民办理的最多的公证项目,截至10月底,2014年该处已办理该类公证近百件。 老人想把房子给女儿又怕女婿离婚分割 这对老两口是刘大爷和他的老伴。据刘大爷介绍,他们夫妻有两个孩子,儿子事业有成,已经定居国外。现在他们的生活都由女儿照顾,女儿挺孝心,“可就是女婿不省心,对家里不管不顾,没事儿就和女儿大吵大闹。”刘大爷和老伴忧心地说,希望自己去世后,女儿能生活得更安稳些。 因此,两位老人想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可是又怕女儿女婿婚姻不稳定,将来闹离婚而分割房产。老两口现在到公证处咨询,有什么办法既能把房子给女儿,又不让女婿分走一半,“还有,房子给女儿,是否需要儿子同意,他是不是得从国外回来呀?” 律师分析 黑龙江王律师分析,建议刘大爷夫妇尽早与女儿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否则一旦赠与人在房产更名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将有可能使老人将房屋遗留给女儿的心愿落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