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
释义 | 一、单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单方起诉离婚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中案件受理费是起诉立案时须缴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 三、诉讼离婚法院多久受理 诉讼离婚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律网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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