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货款朋友反目 刚柔并济案终和解 |
释义 | 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结合的方法,刚柔并济,和解执结一起欠款案,使双方重归于好。 沈某夫妇与包某是多年生意伙伴,双方一直关系很好,近年来,沈某夫妇先后三次向包某赊购饮料,并出具欠条,共计17270元。后沈某夫妇陆续偿还欠款7000元,尚欠10270元经包某多次催要,一直未还,双方反目,包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欠款。经审理,怀远县法院判决沈某夫妇偿还包某欠款10270元。判决生效后,沈某夫妇未自动履行义务,包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沈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在限定的时间内沈某夫妇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沈某夫妇住所执行,但因张某夫妇工作地点不固定,去向不明,执行未果。日前,在得知沈某夫妇与他人在某镇经营木材加工厂消息后,县法院迅速组织执行人员,做出周密部署,驱车前往执行,将正在加工厂干活的沈某逮个正着。执行法官随即与沈某谈话,告知其如继续抗拒执行法律后果。但沈某态度仍很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鉴于沈某的行为,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布实施拘留。次日,另一被执行人即沈某妻子,慑于执行高压态势,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履行义务。对此,该院执行法官一方面与包某联系,做申请人思想工作,使其明白是否能够完全执行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足够的执行能力,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一方面适时安排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促使他们相互理解,握手言和。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互忍互让、互解互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得以执结。案件执结后,包某深有感触的说:“感谢法院,若不是你们耐心的工作,我们的事情不知要拖到那天,现在可好了,又可一起做生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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