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同时还要退还所收取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也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同时还要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投标保证金的定义及作用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对供应商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绝对不是主要约束力,对中标后毁约或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的处罚,其实有更严厉的制裁手段。 ![]() 三、投标保证金管理与法律规范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让招标采购单位“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统一、严谨的模式可供参考。 而停留于规章这一法律效力层面上的文件,由于描述得过于模糊,缺乏实用及执行效力,则显得投标保证金的法理深度不够厚重,无法可依。 因此要从规范采购程序,约束采购行为的角度,尽快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程序、数额、时限、支付及返还方式、接收人、管理人、相关责任追究罚则等方面加强统一的法律规范; 要增强投标保证金的法律效力,让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法可依,有据可凭,有章可循,使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法律小助手法律网。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建议,让你的投标行为更加合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