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含义 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指当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基于某种原因,依法或依约终止租赁合同关系的行为。 解除的原因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是出现了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是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情形。 一旦合同被解除,租赁关系将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将随之改变。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与效力 合同解除的条件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被解除。 2.法定解除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了某些特定情形时,合同可以被解除。 无论是约定解除还是法定解除,都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三、房屋租赁范围的法律规定 在填写房屋租赁范围时,应当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尽可能详细地列出租赁房屋的范围。同时,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下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房屋; 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5.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租赁范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明确租赁范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对房屋租赁合同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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