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产证还要办不动产证吗 |
释义 | 一、有房产证还要办不动产证吗 1.如果已经持有房产证,且该房产证是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之前办理的,通常不需要再办理不动产权证。 2.如果需要变更或转移房产权利,例如添加名字、买卖、赠与等,就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3.如果房产存在抵押贷款或正在交房贷,就不能对产权进行任何操作,包括添加名字。 要注意的是,原来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仍然有效,具有法律效力,不会作废。 因此,如果没有必要进行变更或转移房产权利,一般不需要强制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房产证上面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需要注意是否存在抵押贷款或正在交房贷的情况。 1.如果房产存在贷款,就不能对产权进行任何操作,包括添加名字。 2.如果房产没有贷款,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 加名登记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等,并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房产证加名字的利弊 房产证加名字的利弊因具体情况而异。 1.将子女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可以省去将来过户的费用,但孩子作为房产的共有人之一,处理房产时需要经过其同意,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还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处理。 2.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当然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 3.如果父母过世了,在遗产继承上也是孩子的,那么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孩子所有。但遗产继承书必须是在公证处公证过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也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税费问题,例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因此,在决定是否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关于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惑?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提问,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助您更好理解产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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