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 破产财产将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在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 二、清偿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2.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这些费用将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清偿。  三、支付共益债务 1.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2.这些债务也将在破产费用之后,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清偿。 3.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清偿。 总结来说,公司破产清偿顺序首先是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除了公司破产清偿顺序,还有哪些与公司相关的法律知识你需要了解?欢迎在法律网上浏览更多内容,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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