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标准如何界定 |
释义 |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犯罪标准如何界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要求主体主观上为故意。 ![]() 三、放纵制售伪劣商品可以举报吗 可以,假冒伪劣产品归工商部门管理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 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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