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议原则 |
释义 | 通过选举产生议员组成代议机关行使职权的原则。资本主义国家两院制代议机关的下议院成员大多由普选产生;上议院成员有的国家由选举产生,有的国家由国家元首任命,有的国家实行终身制或世袭制。通过竞选产生的议员一般都享有提案、表决、质询等权限。有的国家还规定对参加会议的议员人身特别保障和发言不受法律追究等权。议会中代表议会、主持议事的主要负责人通常称为议长。代议原则是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在废除封建制基础上产生的,英国最早确立代议制,其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采取。它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需要而产生的。代议原则的出现是历史上一大进步,但其资本主义时代的局限性往往在代议原则上出现明显的缺陷。各国代议机构职权,与其政体相联系而不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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