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的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般就是被害人,其中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被害人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或者监护人代为进行诉讼;已经死亡的被害人,可由其近亲属或者继承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给被害人医治创伤或者安葬而受到物质损失的人,也可以以原告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享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承担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义务。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以公诉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各国通例,凡因犯罪而遭受损害或者损失的人依法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例如,法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因重罪、轻罪或违警罪引起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仅由直接遭受犯罪损失的受害人提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