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遍国际法 |
释义 | universal international law有两种意义,一种是与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相区别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另一种是与区域性国际法相区别的在地理上适用于全世界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普遍性国际法适用于一切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是整个国际法体系的根本,其他国际法——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以及区域国际法—均受其制约。国际法指的主要是普遍国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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