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列峡谷号事件 |
释义 | Torrey Canyon Incident关于托列峡谷号触礁漏油污染的案件。托列峡谷号是在利比里亚注册的商船,其船主和租赁人都是美国人。1967年3月18日,当它从波斯湾的艾哈迈迪港驶向英国的米尔福特港时,在锡利群岛和英国西南岸地末之间的七石礁搁浅。当时船上载有原油119328吨。它的搁浅给英法两国海岸带来严重的污染威胁。英法两国政府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和减少漏油造成的污染。在挽救无效的情况下,1967年3月27日,英国政府决定把船炸毁、把油烧掉。在通知船主之后,英国空军把该船炸掉。船主和利比里亚对此都没有反对。到1967年3月30日,该船及在其周围的油都烧掉了,但有80000吨油流入海洋污染英法两国海岸。利比里亚的调查委员会查明该事件完全是因船长的疏忽造成的。依照传统国际法,对公海上的船舶只有船旗国有绝对的管辖权,而沿海国对在其邻近的国际水域的船舶只有有限的权力。英国政府表明它所考虑的主要是防止污染,未考虑到国内法、国际法或经济问题。1980年,国际法委员会认为英国的行动确系出于必要原则。后来英法两国对该船的船主及租赁人起诉,要求他们负损害赔偿责任。两方被告分别给英国和法国一千五百万英镑作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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