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一、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观念性,是指近代以来,所有权的存在已具观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对所有物的现实支配为必要,发生了重要的从所有到占有所有人支配观念的转化把所有权行使带来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为重要的观念,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观念的范畴。 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 二、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有哪些 有下列方法:(一)生产。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三)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四)善意取得。 三、公民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公民财产所有权是指公民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公民财产所有权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二)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三)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四)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 (五)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 温馨提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在其所有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文章内容得知所有权归纳起来有四大特征,分别是完全性、整体性、恒久性和弹力性,例如完全性就是说所有权对标的物有一般的完全性,通俗理解就是所有权是一个完完整整的权利。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所有权有哪些特征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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