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资再保险公司全面竞争进入倒计时 |
释义 | 进入9月,国内目前惟一的一家中资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再”)可谓非常活跃,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9月12日,中再作为首席承保人,与其他11家中资保险公司一起签订了中国DMC+4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共保协议;9月21日,中再旗下的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联手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京共同举办“责任险中国展会”;次日,由中再举办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国际研讨会”又在京拉开帷幕……在国内再保险业务将于2006年全面实行商业运作之前的最后一段时间,国内再保险企业的这一系列动作无疑表现出深层的内涵。 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已近4年的中国保险业来说,应对其中挑战,再保险业可谓首当其冲。因为根据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对开放再保险市场的承诺,加入世贸组织时,即允许外国保险公司以合资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寿险和非寿险的再保险服务,且没有地域限制或发放营业许可的数量限制;法定再保险业务在现行每笔保险业务必须办理20%法定再保险的基础上逐年降低5个百分点,即加入世贸组织后的4年内,20%的法定分保业务将完全取消,中国再保险市场将完全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再保险可谓是保险业中对外开放幅度最大的市场。 那么,即将与狼共舞,年轻的中国再保险业准备好了吗? 应该说,我国的再保险市场起步较晚,目前,专业再保险公司只有中再一家,主营业务也一直定位在法定再保险上。由于再保险市场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对直保市场发展滞后,存在一些问题也就在所难免。比如目前再保险市场主体较少,资本实力不足,商业化程度低,总承保能力弱,技术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监管相对薄弱等。具体到产品,种类也比较少,差异化程度不高,且缺乏针对性强和专业化的产品。 反观已经历200多年风雨变迁的国际再保险市场,有实力的国际再保险集团却已在不断寻求新的市场,而中国及亚太地区再保险需求的高速增长正好为其扩张提供了有利的资源。他们将凭借资本、技术、服务的优势,“来势汹汹”地在中国市场展开激烈竞争。尤其是2003年以来,一些外资再保险公司相继在中国开设分公司,使国内再保险市场上专业再保险公司主体单一的局面被打破,再保险竞争态势渐欲形成。 据了解,目前全球三大再保巨头———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和科隆再保险公司均已在我国设立分公司并开展业务。尤其是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不过2003年才成立,就连续两年高调地参与主办“产险中国论坛”和“责任险中国论坛”,且话题直切国内保险领域的“软肋”,既体现出对培育中国保险市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也反映出其对中国市场的深入了解,可谓有备而来。[page] 如此多外资再保险公司青睐中国市场,其实正说明我国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保险市场快速增长,必将带动再保险市场的增长。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钢铁、电力等工业设施投资增长,在财产险领域短期内产生了大量保险需求,这些保险标的投保金额巨大,再保险的支持将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平衡发展。同时,百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再保险作为直保公司分散风险、提高偿付能力的重要手段,需求也必然大幅增加。另外,直保市场主体的快速增加也带来了再保险需求的猛增。大量新公司成立,成为再保险新的分出主体,尤其是中小公司,对再保险需求相对较强,成为再保险分出市场的新生力量。 其实,外资再保险公司的大批进入,对于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其实是不无益处的。市场主体的增加,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引入,以及丰富的海外承保经验,都将有助于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和拓展。而且中外双方合作的增加,也将提高我国再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壮大再保险市场规模,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产品创新能力和资金运用水平。那么,面对挑战和机遇共存的局面,中资再保险公司要做的事显然很多。 比如,要不断提高风险判断能力,从传统的赔付风险到利率风险等多方面进行管理和防范,提高识别各类业务风险的能力,客观评价累计责任,防止巨灾事故的责任累积,避免因为重大事故的出现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稳定。 美国9·11事件,保险界承担了超过200亿美元的损失,其中国际再保险市场承担了近70%的风险,充分说明了再保险在风险分散中的重要作用。如今,与狼共舞的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严峻的形式考验着国内再保险经营者如何尽快转变观念,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监管者如何制定竞争规则,促进市场发展。可以想见,在今后几年内,如何健全再保险组织、发展市场、实现有效监管,将是摆在中国再保险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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