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2005-11-15 【生效日期】2005-11-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保险的变化重新调整;对新增做实的部分(增量),中央财政以当年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补助数额;中央财政对地方做实个人账户5%的部分实行包干补助后,新增资金缺口由地方自己解决。 五、关于基金的管理运营。各地要加强对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统一管理。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可由省级政府 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劳动保障部等有关方面制定;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个人账户基金由地方管理,投资运营的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商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测算,充分考虑当地财政和养老基金的承受能力,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并据此制定本地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的工作方案,包括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时间、基金测算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安排等内容。请申请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 12 月10 日之前将试点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