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取保候审金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缴纳取保候审金要注意什么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的钱怎么退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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