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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资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释义

(1)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经合营各方充分协商,新设立的经济实体的名称应当依法确定,并经国家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名称是企业的专有权。企业名称一经核准登记,即取得该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冒用。新设立的经济实体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经登记。企业名称和地址需要变更的,应当向国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合营企业的宗旨合营合同必须明确双方或多方的宗旨和生产经营目标,使合营各方能够按照合营目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3)合营各方的名称和经济性质
    

合营各方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体,即:,合资主体应具备资格。合营各方的经济性质主要指国有、集体、私营、个人等。(4)合营各方的投资方式、金额和投资期限可根据合营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即:,它可以是资金、材料、场地、设备、技术、专利、人员等。以何种方式、多少、按什么比例、何时投资、何时投资,(5)合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营各方应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四个合营”原则,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享有哪些权利和承担哪些义务(6)联合体盈利后的利润分配和连带责任的具体方案,是否定期分配利润,或进行多长时间的再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是金钱还是实物;(七)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合营各方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目的,确定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具体经营方式。例如,加工和批发,应在合同中规定会计表格,(8)合营各方参与和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合营合同应明确规定合营各方参与和退出的必要条件和程序。如果参加合营,应规定合营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XX天内将投入的资金和材料汇至指定地点;如果您需要退出合资企业,您需要提前XX天通知其他合资方,并且您必须在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并完成移交手续后才能退出。
    

(9)合资企业管理机构的组建、形式和权限
    

新合资企业的组建方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和权限由合营合同规定。联合体设立董事会的,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代表董事长全面负责联合体的各项事务,有关人员及收支管理等
    

(10)合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任期
    

合营企业每六个月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董事长每五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等。
    

(11)公司章程的修改和程序。
    

根据国家经济改革的变化和实施情况,制定合资公司章程,如有必要,应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12)违约责任合资合同一旦生效,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方应承担该方总投资XX%的违约金
    

(13)合资合同的争议解决方法
    

如果合资合同中出现争议,合资各方可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向XX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选择其中一方
    

(1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果合资合同由合资各方签字盖章,合同双方同意先签订后生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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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8: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