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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订立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释义

(1) 买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主张,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或者不能取得全部所有权。为了保证买受人能够取得无争议的财产,买受人必须要求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所售货物是其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出卖人未事先告知买受人标的物上存在第三人权利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价、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确定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卖方出售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不时达成的协议。标的物有表面缺陷(普通检验可以发现的缺陷)的,买受人应当在接受标的物时提出;标的物存在隐蔽缺陷(即经技术鉴定或者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的,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买受人接受的,出卖人应当承担减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的瑕疵作出声明的,或者买受人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愿意购买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督促出卖人按照法律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完整交付并办理相关手续。例如,对于房地产、机动车辆和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II)卖方在签署销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澄清价格条款。价格是销售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不明确或不明确,买方的付款将没有标准和依据,这很容易引起争议。督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如果合同要求买方结算价款,买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买受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将对出卖人不利。买受人无故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因买受人的原因不能交付标的物的,卖方也可以将标的物交给公证机构或相关单位寄存,以终止销售关系。
    

以上是luba编辑向您介绍的关于订立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通用域名格式。综上所述,在签订销售合同时,不同身份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不同的地方,这些地方往往与当事人的利益有关,因此他们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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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9: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