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接受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院接受再审的条件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以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五)审理本案所需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六)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七)审判机构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法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人不能代表法定代表人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行事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的辩论权;(十)无传票缺席判决;(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过法定期限的索赔(12)原法律文件或裁决被变更或撤销的 (十三)法官在审理本案时犯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和枉法行为 以上是鲁巴小编向您介绍的法律知识。通用域名格式。再审是指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具有法律效力。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不予调查收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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