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如何操作重要收购 |
释义 |
要约收购分为三个操作阶段:预受要约宣布、要约生效和剩余股份收购。收购人发布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报告。流通股股东有权在要约收购期间进行以下操作: ① 正常交易;被收购公司不暂停交易,通常可以转让托管权 ② 宣布其股份的预先接受要约,并且在声明确认后不能出售这些股份 ③ 如果在预受要约声明和确认后需要出售,则应取消预受要约,然后出售。只要投标报价没有成功宣布,它通常可以转出。要约生效 1如果要约生效条件成立(预受要约数量达到一定比例),收购的股份将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履行终止股份上市的相关程序;如果无法满足要约收购的有效条件,原预承诺声明将不再有效,股东提前声明的股份将自动解除临时保管,可以正常交易。收购股份终止上市后,未接受要约的股东持有的收购股份将无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这些股份的流动性和交易便利性将大大降低。在等待期内,即股票不再上市交易,剩余股票的要约收购尚未开始,正常转出的申请将停止。要约已生效,收购股份的交易已暂停。开始收购剩余股份 III.收购剩余股份 1。起始日期为证券终止上市公告的下一个交易日。申请方式与上次投标相同。① 宣布所持股份的预先接受要约;② 在声明之日取消预接受要约的申请和撤回预接受要约的申请。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2005年12月合并为2006年1月为结算周期) 5。登记公司应当在每个结算周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完成结算周期内申报出售剩余股份的资金结算、证券支付和登记过户手续。在剩余股票要约认购期内可以正常转出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所有员工都应该了解第二个重要合同收购的相关信息。要约收购的操作分为三个步骤:要约预接受声明、要约生效和收购剩余股份。本要约已向所有股东发出,不得撤销。当然,在您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意见。请鲁巴的专业律师处理此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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