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组织旅游的员工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
释义 |
工伤的基本要求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事故造成的伤害或职业病,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属于工伤的除外。一般来说,该单位组织的旅行是雇员的福利,不是工人应该从事的基本工作,也不符合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条件。国家实行强制性工伤保险,实行工伤认定制度。一方面,它是为了保护那些真正因工伤事故而受伤的人,另一方面,它也是为了控制和有效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因此,工伤保护的范围不能随意扩大。因此,旅游事故已超出工作范围,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当然,导游、专门负责组织其员工和司机在旅游期间活动的人员的工伤应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虽然不能将其认定为工伤,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单位在组织旅游过程中有过错,且与工人受伤有因果关系,可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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