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怎么能提前拿着房子不交罚款 |
释义 |
网友问: 我和房东有15年的租房合同,已经履行了7年。合同中没有违约赔偿金。房东想提前关门,他很坚决,不赔偿我任何损失。如果房东不支付提前关门的违约金,该怎么办?我能打赢官司吗?律师的回答是:“必须遵守合同,履行承诺”。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1)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主债务;(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债务;(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 符合《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无效。合同的约束力继续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谁还敢租房子?对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属于违约。对于违约,如果合同客观上能够继续履行,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并赔偿你所能证明的损失。 正常方式:先通知房东理赔,再找居委会协调。如果协调不成,法院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不要因为觉得打官司麻烦就忍气吞声。在这种情况下,只会让你肆无忌惮。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方不会愿意上法庭。因此,当你告知对方需要法院处理时,对方也可以主动私下和你谈话。也有一些固执的人不需要思考。这样的民事诉讼也很简单。提交材料提起诉讼,等待开庭是可以的。你不必像以前那样到处乱跑。因此,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不要忍气吞声,通过法律手段坚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败诉,对方将不得不承担更多的损失,如诉讼费、延期费等。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也可以打电话给法律咨询网。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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