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出租时,承租人的补偿项目是什么 |
释义 |
承租人拆除租赁房屋的补偿项目是什么?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者增加其他物项。承租人改良或者增加的物项主要体现在房屋的装修和附加设施上。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该项改造、增设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该部分的拆迁补偿金。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不能得到房屋补偿金的60%。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也起着指导作用。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编辑为您整理的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如果您无法回答相关法律问题,我们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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