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要看年终奖是否包含相应比例的工资。在实践中,一些单位的年终奖包含一定比例的工资。此时,停止发放年终奖等于拖欠工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贸然取消年终奖是违法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年终奖数额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或者申请调解:,依法仲裁、诉讼: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支付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无故扣发、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维权的具体方式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发生工资支付纠纷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或者申请调解:,依法仲裁、诉讼:(一)不按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支付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三)无故扣发、拖欠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职工之间发生工资支付争议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终奖的法律定义是:什么是年终奖,年终奖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颁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奖金、奖金六部分组成,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根据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励;储蓄奖励;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根据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奖金范围为:生产(经营)奖金包括超产奖金、质量奖金、安全(无事故)奖金,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综合奖金、提前完工奖金、外派船奖金、年终奖金(劳务奖金),由此可见,年终奖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属于奖金中的“其他奖金” 如果个人的月工资收入高于(或等于)规定的费用扣除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 12=商(根据商找到相应的适用税率a和快速扣除a) (2)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 适用税率a—速减a案例:一个人先领取一次性年终奖2.4万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2000,得出相应的适用税率10%,速减105,然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附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工薪所得) 系列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 1,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 2,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105元,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555元,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1005元,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2755元,月应纳税额超过5.5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扣除额5505元,月应纳税额超过8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扣除额为13505元 注:本表所称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从月收入(外国人为四千八百元)或余额中扣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扣除本法规定的附加费用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享受减税待遇。老年人和烈士家属的收入以劳动所得为限。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缴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减税标准不同,因此有必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例如,根据《关于对残疾人、老年人和烈士家属的收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建财税[2006]947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捐款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除应纳税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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