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股东转让出资合同 |
释义 |
转让方: 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并经股东决议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人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现作如下规定:1.公司股东可以将原出资人民币1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转让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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