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分红权的概念是,股东的分红权是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要求公司自行分配股利,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剩余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分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但股东会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所持股份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职权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无效董事会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经公司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六十日内撤销,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但《公司法》也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红;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注:全体股东无特别约定的,股息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不按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