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通常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元首一辞在中国古代最早载于《尚书》。《尚书·益稷》写道:“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这里的元首指君主,股肱指大臣。最早在宪法上使用的,是19世纪的德意志联邦宪法。这部宪法用Oberhaupt des Staates ( od.Staatsoberhaupt) (即元首)来说明总揽统治权的德国君主。君主制国家元首通常称皇帝或国王,还有称天皇、大公、苏丹、酋长、埃米尔等,一般是世袭的,终身任职。共和制国家称主席或总统等,由选举产生,规定任期。国家元首的职权,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兼任政府首脑,权力较大,如美国总统。有的虽在法律上权力很大,但实际上仅是国家的象征,如英国女王。元首由于地位崇高,一般都享有一定特权。在共和国,仅享有除弹劾案以外的刑事免责权。在君主国,元首享有的特权较多,包括君位继承权、特别的荣誉称号权、神圣不可侵犯权、不负责权、皇室经费请求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