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如何维权 |
释义 |
如何保护工伤职工的权利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确定伤残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的工作场所(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4)职业病(5)因工负伤或者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失踪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后,员工可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就业津贴,医疗补贴、一次性工亡补贴、丧葬补贴、赡养亲属抚恤金、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设备费等支付停工期间及生活照料费用。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是否可以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中理解,如果员工因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超过一年,劳动保障部门将不在“应受理”范围内,如果员工因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超过一年,劳动保障部门将不在“应受理”的范围内,那么受伤的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追究侵权第三人和用人单位的过错,如何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的权利,以及在超过期限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帮助自己查明工伤情况,损失可以找单位全部赔偿。工伤认定申请已过期限。面对这种情况,工人们该怎么办?建议您直接咨询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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