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署名权可以随时发生吗 |
释义 |
署名权是指在作品上标明作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内容包括: 1。作者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署名可以是实名、艺名、化名或化名,也可以不署名。作者选择署名方式时,其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理由变更。合作作品,合作者均有署名权,合作作品的署名方式和顺序由合作者协商决定。发表他人作品必须注明作者。无论其他权利的保护期是否届满,作者的署名权在任何时候都不受侵犯。公众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或者强制许可范围内使用作品,应当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或者作品来源,虽然依法不得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禁止他人擅自在他人作品上发表自己的名字,或者与未参与创作的作者共同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不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而在他人作品上签名的行为”。。。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p> 但是,为了谋取利益,在自己作品之上发表、出售他人姓名的行为,不是著作权领域的署名权问题,而是伪造姓名、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由于署名权是以作品为基础的,没有创作的作品没有署名权。但是,伪造署名无疑是对署名权的侵犯,署名权虽然是法律赋予作者的绝对的、排他性的权利,但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署名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司法实践表明,作者姓名可以省略而不违反惯例。对于建筑等实际作品,实际作品载体的所有人不得在载体上署名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您能对署名权的一些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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