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如果重新就业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 |
释义 | 一、辞职后如果重新就业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 辞职后如果重新就业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辞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吗 办理社保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对以后求职造成影响。申领失业金属于社会保障性质,而且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缴费也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时的待遇会有所降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停发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补助金领了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失业补助金是各地社保局为减小疫情对失业人员的冲击而推出的临时保障,最多可领取6个月,领取标准为当地失业金的一定比例,比失业金少些。不过,领取失业补助金意味着个人社保中断了,不再享受社保保障,也影响养老保险、医保累计年限。 三、辞职后失业保险由保险机构按什么发放 法律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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