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是否导致民法典规定的赔偿责任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是否导致民法典规定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导致民法典规定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比例的划分方式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的划分方式是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三、医疗事故责任构成要件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5.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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