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为: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土地租赁合同一定要公证吗 不是。 (一)法律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 (二)是否公证由双方决定。 (三)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签署后,不论是否公证,都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土地的性质的不同,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也不尽相同,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律的规定,最长的是70年。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的法律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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