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韩民国关于刷新政治风土的特别措施法 |
释义 | 1980年11月5日国会通过和施行。共12条。主要内容: (1)本法的目的是限制对政治或社会混乱负有重大责任者的政治活动,刷新政治风土,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2)政治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公职选举中当候选人;在公职选举中支持或反对特定侯选人;参加政党等活动;集会主持人的活动等。(3)在总统所属下设立政治刷新委员会。由委员长1人和委员9人组成,由总统任命。委员长的主要职权有:审查和公告特定主体政治活动的内容;履行职务时,向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提出协助的要求;审查请求并作出判断。(4)对委员长的判断和总统的确认不服时,可提起行政诉讼或其他不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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