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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耶利内克
释义

耶利内克1851—1911Georg Jellintk

德国公法学家。出身于犹太教士家庭。就学于莱比锡大学、维也纳大学,先后取得哲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曾在维也纳、柏林和巴塞尔大学执教。自1891年起长期任海德堡大学宪法、国际法和政治学教授。其主要成就表现于公法学上。“国家自限说”,是其著名的公法学说。该学说涉及到西方公法学中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即国家主权和国际法以及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矛盾的问题。认为,国家是主权的唯一执掌者,国家对内对外行使主权,但它又自我限制,因而,对外能遵守国际法,对内能保障公民个人权利;阐述了国际公法、国内公法的概念;对公民个人权利加以分类:分为消极地位、积极地位、否定地位、主动地位。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其名言:法律应该体现“最低限度的伦理道理”,即某些道德准则对维护社会是绝对不可少的,法律规定必须与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相一致。在国家理论和社会学方面,亦有很大的贡献。将法学和社会学区分开来,其观点基本属于新康德主义的。关于国家的学说是二元论的。他认为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不是在卢梭思想直接影响下,而是在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的直接影响下写成的,《人权宣言》的思想根源是为了争取信仰和宗教自由。为此,他曾获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授予的荣誉学位。其主要著作有:《法、不法和惩罚的社会伦理意义》 (1878)、《主观公法体系》( 1892)、《人权与公民权宣言》 (1895)、《国家通论》190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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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