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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介绍
释义

职业介绍

职业介绍机构通过沟通用人一方与求职一方之间联系,进行相互选择,实现就业的一种形式。1990年1月16 日劳动部颁发的《职业介绍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我国的职业介绍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运用市场调节手段,通过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沟通联系和提供服务来实现就业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促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进行相互选择,为充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服务。早在建国初期,为了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问题,1950年5月20日,劳动部公布了《市劳动介绍所组织通则》,规定“各市劳动局为办理失业职工的登记及职业介绍事宜,应设置劳动介绍所;各大城市有必要时,得在适当市区设立劳动介绍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失业问题的解决,1958年以后劳动介绍所已失去作用而被陆续撤销。在60年代初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由于采取了精简职工,停止从社会招工的措施,因而在一些大中城市又出现了一些劳动力需要安置就业的情况。1963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全国大中城市建立劳动力介绍所的通知》,要求全国大中城市恢复和建立劳动力介绍所。但经济情况好转后,又被撤销。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1980年8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即“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其后,介绍就业曾是劳动服务公司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贯彻“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充分发挥职业介绍在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1990年1月16日劳动部颁发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职业介绍的含义和宗旨;职业介绍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国家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坚持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服务的方向,保障劳动者就业和单位用工的合法权益;并对职业介绍机构的名称、性质、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经费来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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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3: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