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方式与法律规范分析 |
释义 |
以下运用上述广义概念,通过对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方式的分析,介绍了国内法对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规定:(1)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有:。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即以境内公司名义向境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股票(或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并申请在当地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指的是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香港企业在中国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和上市,它是以香港的第一个词“H”命名的;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纽约第一个“N”字的名义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样,s股也指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企业。一般来说,IPO是海外直接上市的方式,海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国内外不同的法律对公司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有不同的要求。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是指涉及境内利益的境外公司“借壳上市”,“借壳上市”是指境内企业不直接发行股票在境外上市,而是使用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名称在境外上市。上市公司与境内企业的对接是通过资产或业务注入、控股等方式实现的,境内企业可以达到境外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包括买入和做市两种模式。无论是“买壳”还是“造壳”,其实质都是通过向壳公司注入境内资产来实现境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再注入资产,达到海外间接上市的目的。借壳上市可以避免国内法对海外上市的繁琐审批程序,企业财务披露相对宽松,可以节省时间,达到实际上市的目的。购买贝壳的缺点是:(1)买入贝壳的高成本(例如,在香港市场上,壳牌公司的涨价大大增加了收购成本),这违背了大多数国内企业赴海外上市的初衷(2)风险相对较高。因为他们对海外上市公司并不熟悉,一旦收购未能达到上市目的(例如,如果他们购买垃圾股,他们将无法从市场上筹集资金,但将背负债务)或收购失败,价格将非常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