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释义 |
1、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 发行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并在境内外市场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市场披露上市公司应披露哪些信息。招股说明书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1号》的规定编制,并在承销期前2至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则是公司应当充分披露与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以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认购股票的决定。上市公告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重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2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120日(4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中期报告。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大多数投资者尚未了解的,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经批准后,以上是小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息披露要求问题的回答。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