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由董事会提请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部门批准。为方便投资者,制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参考格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参考格式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章程,但公司章程必须包含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盖章 公司章程原件应当提交并打印在A4纸上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对这个问题也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免费法律咨询,这可以帮助您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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