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际股东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 国际股东和控股股东有什么区别?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 大股东是指拥有最大股份的股东,是指与其他股东相比,拥有最大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必须是大股东,但大股东不一定是控股股东。第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50%以上或者股份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股比例低于50%的股东,但其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分类 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拥有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绝对可以保证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运作。相对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但仍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和经营状况。一般情况下,持股比例在50%以下的第一大股东,或受其他股东委托,共有10%的股东拥有最多表决权。《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间没有规定。表决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或者三分之二通过。它只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同意,体现了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因此,在特殊情况下,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较少,只有极少数表决权的股东才有可能提出通过议案,因为其他股东大多放弃了只要不转让股权,股东的表决权和表决权就不能被剥夺的意图,如信托、委托甚至信托冻结时都是一样的。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表决权、表决权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变更、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股东大会。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执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使权利的,其他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我希望你能区分这两个概念。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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