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施工合同分包和分包 |
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通常包括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大型建筑工程的施工,涉及到许多专业技能,承包商往往不具备执行所有工程业务的能力,特别是一些专业项目,如安装、电气等。,所以转包是不可避免的。实质上,分包是承包人将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但分包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部分合同义务转让,因为承包人不因其分包行为免除发包人对分包部分的合同义务。根据《建筑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承包人的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否则无效。分包后,承包人仍应对其全部合同义务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部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承包人法》关于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经营的资格规定也适用于分包人,禁止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分包出去。从合同相对性的角度看,分包并不改变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而分包合同的相对人是承包人和分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连带责任,是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责任。分包与分包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义务的转让程度不同。分包是指承包商将其所有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一般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合同法的具体规定明确禁止承包人以各种名义转包。无论发包人是否知道或同意承包人的分包行为,分包合同均视为无效。事实上,分包是国际建筑工程实践中的普遍现象。我国立法之所以对建筑工程分包、转包采取严格的立场,有其社会背景。多年来,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出现的大量工程质量问题都与转包和不规范转包行为密切相关。由于一些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或层层转包,最终合同的实际执行人收取的价款远远低于建设工程初始合同约定的价款,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工程以次充好的现象,在施工合同中问题尤为明显。因此,《建筑法》和《合同法》都严格限制分包,绝对禁止分包或以分包名义分包。 一些类似分包的行为是从属关系。所谓挂靠,是指实际承包人以他人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实际承包人为关联人,以其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名义承包人为关联人。这种挂靠现象与我国对建筑承包商严格的资质管理有关。一些土建施工队伍有建设项目的能力,但难以选择较高的资质,不能承接大型工程,只能采取挂靠的形式承接工程,一些资质较高的国有建筑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实力和有效的成本控制,在工程招投标中没有优势。他们很难承包工程,只能靠出售资质来获利。《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也严格禁止联营,因此联营总是以分包或合作的形式出现,而且发包人和承包人通常都知道联营,所以虽然联营行为很多,很少有争议,诉诸法律。对于关联方的法律责任,《建设条例》规定,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关联方和关联方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还应承担连带责任。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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