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合同签订后如何处理违约问题 |
释义 |
签订施工合同后如何处理违约? 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通过协商找到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二是第三种非官方协调解决方案。三是合同仲裁;请求合同管理部门解决争议,如果是劳动仲裁,找劳动局,如果是商业争议仲裁,找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等;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工程违约责任:一、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及处理。 试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承包人能否要求延期工期?根据合同法第283条的规定,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顺延工期的权利和顺延工期的权利。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申请延长工期签证,承包人诉讼请求延长工期的权利,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场地和技术资料,致使承包人不能施工,不可避免地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应予支持。(1)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发生争议,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确定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免费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工程。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的,按照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降低工程价款。(三)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精神,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者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工程质量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拒付或少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因其过错致使承包人停工、怠工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4)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完工程的,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还应当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的义务和责任。第三,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可能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的,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执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如果您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对违约知识仍感兴趣,想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点击法律咨询网上咨询系统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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