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的一种通俗说法。其是指夫妻一方在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等净资产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给到另一方,自己并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况是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就是说,一方出轨不是对方可以多分或者分得全部财产的理由。 但是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婚姻当事人一方存在与婚外异性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时,出轨一方不会净身出户。如果过错方的出轨行为是与婚外异性同居,另一方则可以向出轨方要求损害赔偿。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以对方存在过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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