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店二租合同有效
释义

法律咨询:
    

胡在XX县有两家相邻的门店。2004年9月,胡某将其中一家门店的房地产产权转让给何某,何某已办理了转让登记,并取得了该门店的房屋所有权证。胡某以转让后扩大经营规模为由,要求出租转让的门店。于是,他和胡某于2005年6月签订了协议,将店面租还给胡某。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05年7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年租金12000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2005年7月1日,胡某未经何某同意,将租赁的门店转租给郭某,并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年租金1.2万元。如果郭某愿意在租赁期结束后继续租赁该店,可以根据相邻门面适当增加租金。合同签订当天,胡某收取了郭某支付的1年租金1.2万元和4800元,并分别开具了租金收据。他认为,胡某未经郭某同意将该店转租给郭某牟利。于是,他于2006年6月30日与郭某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年租金1.6万元。胡某认为,他在租期内未经郭某同意或通知,擅自将该店出租给郭某,属于违约行为。于是,她和他商量,发生了争执。他口头承诺,2008年6月底后,将该店租给胡某两年。2008年6月18日,何先生与郭先生及郭先生的合伙人彭先生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胡某得知后,继续将该店租给郭某和彭某,并用一些旧木柜将该店封锁,致使租客无法经营。他起诉法院,要求排除妨碍,停止胡某的侵权行为。胡某对此提起反诉,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他擅自将门店出租给胡某给郭某,属于违约行为。何某与郭某、彭某的租赁合同无效,何某与胡某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有两年时间继续履行。律师答复:胡某租用何某商铺后,没有直接出租,而是未经郭某同意,将该商铺转租给郭某,在转租合同中,有在租赁期满后继续转租的意思。胡某违反合同法,有权与胡某解除合同,解除租赁合同。因此,何某与郭某、何某与郭某、彭某签订的店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要约和承诺的形式。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是必须明确要约的内容。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是构成合同的必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所谓确认,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不含糊。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表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以上是编辑介绍的关于一店二租合同效力的法律知识律师网. 当事人应当提出要约并接受合同。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是必须明确要约的内容。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