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买家有什么问题 |
释义 |
(1) 存款问题 一般来说,你买房时要付定金。法律对定金的支付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依法拒绝,也可以事后起诉法院。法院将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法院帮助您收回多支付的款项。《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交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书面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数额。”由此可以看出,第一,定金条款没有定金条款;第二,定金条款中应当写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第三,在交付定金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没有,定金不应交付,因为定金合同将生效;第四,我们应区分定金和预付款。预付款也是预付款,但其性质与预付款类似,故不能适用定金处罚。(二)不可抗力《民法通则》一条明确规定:他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延误,开发商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了防止这种损失,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有关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有两个免责条款:一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二是“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从实际商品房销售纠纷来看,由于“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而引发的纠纷较多。《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防止区域纠纷,关键是做好合同。预售房最大的特点是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房屋权属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相关的房屋状况只能在图纸上反映出来,因此根据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与竣工后实测的建筑面积往往存在误差完成。而预售商品网格往往是根据图纸预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含销售):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查封其他形式的房地产权利限制;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未经他人书面同意存在房地产的,权利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在房地产纠纷中,很多都是关于房产证的签发期限问题。当开发商解释为何一次次拖延房产证的发放进度时,一个常见的借口就是相关部门不做。实际上,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管理办法》,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复核后,权利明确、产权来源信息完整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核准登记,发给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房产证迟迟办不到的原因很可能就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完善、拖欠过户费等。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应该提高警惕。他们一方面要知道能否解决,另一方面要考虑是否要放弃购房计划。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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